前头有这么一档事儿,有个作家叫田砚林,为老不尊,为妇不贞,大块大块抄袭慕容雪村的《原谅我红尘颠倒》,我在自己的博客上将其无情的糟蹋,在气头上没收住手,延伸说:如果哪个人,她是作协的,她只出过散文集,那么她的作品就不用看了。
这话说出来,一石激起千层饼,有好几个同志,可能是出过散文集,也可能平日里吃完大蒜就爱写几笔散文,可还没来得及结集出版,非要跟我死磕,并且一路追杀到豆瓣上来,在翻看了我的阅读经历之后,看到我读太多王朔的书,觉得找到了我的软蛋,就用一百多万形散神不散的咒骂文字,向我发起了猛烈的攻击,这一百多万字,大意是:喜欢读王朔的人,品味和德行又能高到哪儿去。
王小峰在《文化私生活》里注解到: 文化私生活是什么呢?那就是你在进行文化消费的时候,总有某些文化消费不希望被人知道,一旦被人知道,可能会受到人们的鄙视、嘲笑、挖苦,进而被人怀以欣赏口味和品位。也就是说,你可以公开承认你喜欢费里尼,但你不能把你暗地里喜欢陈凯歌的事情说出来,因为你喜欢后者可能会遭到他人的人格羞辱。所以,在一个以文化消费为标签的时代,热爱文艺和热爱文学并且常常把某位比较有品的人挂在嘴边的人,特别容易形成自己的文化私生活。一般而言,最好不要让周围的人知道你还有低于别人判断的审美情趣。比如,我们主编朱伟,他呕心沥血,写出了数百万字的《音乐圣经》,详细介绍了古典音乐。但是如果有一天他不慎说自己喜欢S.H.E. ,那就是暴露了他的文化私生活。比如我喜欢S.H.E.,但有一天我说我喜欢贝多芬或巴赫,那就不算暴露我的文化私生活。
我突然发现豆瓣把我的文化私生活暴露了,我平时可是标榜我是安妮宝贝、郭敬明、余秋雨粉丝的,这下让人发现我喜欢读王朔了,这可如何是好?!以后还怎么在豆瓣混?见到遍地小资,我还怎的抬起头来?我还怎的岁月静好,现世安稳?
滚丫蛋吧,我装逼装不像,怎么也找不到那个感觉。我就喜欢读王朔怎么了?你也吆喝着去吸毒,你也吆喝着去嫖娼,你也去四处骂人,你能写个好看的长篇出来,我也照样看。
为了理论严谨,我还专门查了词条,百度百科这么说: 作家 写东西有一定成就的人。 作家,是坚持文学作品创作,或者文学作品创作领域获得一定影响的人。 作家也有按写作内容划分的,有通俗作家,如王朔,也有纯文学作家,按性别划分,有美女作家,如盛可以,按写作倾向划分,有身体写作作家,如卫彗,棉棉,按年代划分有70后作家,如安妮宝贝、魏微,80后作家,如李子悦、韩寒等。 作家还有一定的组织,如作家协会,其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作家协会,各省市还设有分支协会.作家协会负责帮助和指导作家写作.
这个词条编辑的很不官方。还能按写作倾向划分,有身体写作作家,还有什么?剩下的都是非身体写做作家?都是用意识控制计算机打字写作品的?照我看,写诗的,叫诗人,比叫作家贴切;像和菜头,干脆就叫网络写手贴切,写专栏的时候就叫他专栏作家。在我的脑子里面,能写长篇小说出来的,才是真正的作家。
写散文的,就叫散文家吧,若是抄袭的话,干脆跟郭敬明拉帮结派,叫“抄家”吧,历史也挺悠久。他们都想成为作家,那么,拿你自己的长篇出来吧。 |